高溫爐的使用條件及注意事項
1.設備必須在以下環境條件下使用:
1)室內使用,環境溫度在-10~40℃;
2)海拔不超過1000米;
3)環境相對濕度不超過85%RH;
4)周圍環境沒有導電塵埃,易燃易爆物體和氣體,及嚴重破壞金屬的腐蝕性氣體;
5)沒有震動及顛簸;
高溫爐注意事項
1,定期檢查爐膛是否有缺損及裂縫。
2.定期檢查電路系統連接部分的接觸是否良好。
3.正確使用規范操作,高溫度不能使用,切忌超溫、超負荷運行,嚴防驟升高溫和停電急冷,以免損傷爐膛及電熱絲。
4.嚴禁將含有較高水分、含有揮發物、有機物等的工件直接進入爐內加熱處理。
5.嚴禁將金屬、玻璃等高溫熔化物質在無坩堝裝載的情況下進入爐內加熱處理。
6.經常檢查電熱元件情況,若發生老化、斷裂、短路應及時修復和調換。
7.經常清除爐內的屑料塵粒和散落物等,以保持爐內的清潔。
8.嚴禁超載使用本設備,以免造成設備結構損壞。